第五十二章偷猎者的骄傲 (第1/2页)
青梦披着宫恒的衣服,暖暖的。两人走在冬日人烟稀少的街头,树影婆娑,空气里飘着糖炒栗子的香,影子被路灯拉得老长老长。 宫恒手插在兜里,他眼总是若有若无地落在青梦的脸上。 他突然哼起来歌,是一首英文歌。 “I shot an angel with my father&039;s rifle/ (我射伤了一只天使,用我父亲的来福枪) I should have set it free,but I let it bleed/ (我应该还它自由,但我将他血放干) Made it into taxidermy,hung it on my wall/ (我将它做成了标本,挂在了我的墙上)” 青梦讶异,这首歌是加拿大“暗黑歌谣唱作人”Nicole Dollanganger的《Poacher&039;s Pride(偷猎者的骄傲)》,在她的歌单里可是单曲循环的呀! 知音难寻,青梦用她不太在调的歌声接唱: “I shot an angel,dragged it to my basement/ (我射伤了一个天使,把它拖到了我的地下室) Starved it till it died and I did not cry/ (它被活活饿死,我却没有流一滴泪) Siess of poacher&039;s pride/“ (偷猎人病态的骄傲) 她激动极了,就差紧握住宫恒的手,猛烈摇晃,然后高呼知音了。这宫恒长得帅,不作妖,文化水平高,听歌品味还和她类似,真越看越满意。 “宫警官,原来你也喜欢这首歌《Poacher&039;s Pride》啊!” 宫恒试探性地回答:“嗯,我很喜欢这歌。这歌调子好听,但歌词描绘的场景很渗人。射伤一只天使、放干血、做成标本、挂在墙上。你不怕吗?” 青梦附和道:“是呀,光想想都毛骨悚然。但那只是歌呀,关键是好听。可惜我唱歌不在行。你刚刚唱得就很好听!” “我前女友教我的。”宫恒冷不丁丢了个炸弹,定定地观察她表情。 青梦脑子乱了,这小伙子那么内敛,竟然还有前女友。也正常,长成他这样还没有前女友,那多半心理有问题。 “你第几个前女友教你的呀?”青梦故作委屈地看他。 “我只谈过一次,20岁的时候。”宫恒大方地介绍情史,“你呢?有几个前男友?” 果然是这个问题,青梦轻车熟路地搬出使用多次的答案:“我也只谈过一次,高二的时候,和一个转校生,谈了2个星期就掰了。“ “2个星期?为什么?”宫恒很意外。 青梦狡黠一笑:“因为2个星期后,期中考成绩下来了,这转校生成绩竟然差了我100多名。我觉得脑子好使的男孩子才性感。譬如,宫警官,你这样的,就很不错~“ 这话她没说假。青梦慕强,又是颜狗。作为重点高中全校前50名的女学霸,符合她口味的男生太少了。她单身多年也真的是活该。 她也定定地观察宫恒,看着他的表情从震惊到快乐再到羞涩。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此时,风在摇的树叶子,草在捡它的种子,两个人站着不说话就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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