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二十章 无脸女尸(12) (第4/4页)
侧的树林见面详谈。 25日凌晨四点二十左右。 二人来到树林。 马可可对王瑜没有提防,毕竟她那样瘦弱,唯唯诺诺的一个小姑娘。 只是怀疑,校外的人员帮着她出过头。 王瑜怯懦地指着马可可的脚,讨好般地说道。 “可可,你鞋带松了。” 然后, 将手机塞到马可可手中,让她帮着自己照明,王瑜蹲下给她系鞋带。 马可可原本还在不停的抱怨叨念,见王瑜的样子,也不知道是否该怀疑她了。 等了一会儿,马可可催问。 “好了吗?” 王瑜起身,“嗯,自己看看这样漂亮吗?” 趁着马可可弯腰, 查看鞋子时, 突然从马可可身后用手中的鞋带将其颈部勒住。 双臂用力, 将马可可背着勒紧, 马可可后仰着身子, 双脚离地失去支撑。 不到两分钟, 马可可便不再挣扎。 之后, 怕她不死, 又换了位置, 勒紧马可可的脖子。 最后,将马可可捆在一颗大树上,摆成型的拥抱坐姿,扯下她头发上的皮扣,遮挡住那刺眼的表情。 就在准备点燃枯枝的时候,保安的一声高喝吓了她一跳,王瑜赶紧逃到矮墙处,躲了起来。 胖子讲述完所有的经过,二人久久不语。 一个花季般的少女,就因为嫉妒竟然连杀两人,还能如此冷静地处理尸体。 如今, 三个家庭就这样被毁了。 不知该追究现在的教育问题,还是该质问她的家长,或者该痛斥拜金主义的追捧。 可那两个年轻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 胖子踩灭烟蒂。 “王瑜上个月刚满十六周岁,两个案子如此残忍,会被判无期吧1。” 周海没有说话,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如若不是找到她是凶手,张扬和她自己也将死于非命。 ——————————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6岁少年做案时系未成年人,依据《刑法》第十七条二款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至于是无期还是有期,判多久,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如杀人的动机、被逮捕后的认罪态度等,法院会根据犯罪的情节社会危害性,并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况、被害人家属是否谅解,根据法律做出判断。 做为监护人的其父母,有赔偿受害人损失之义务,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通常也会考虑其家庭收入情况,综合各种因素做出赔偿的判决。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