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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 (第1/2页)
论贫民还是贵族,可都是自小就坚信着‘混血就是魔王之子’这种思想。你觉得,他对你……”“住口。”于战舟低声道。“陪你四处激活只是他想要到处玩玩罢了,他根本没想到你真的会激活。”“闭嘴!”于战舟声音有些暗哑,两鬓垂下的头发遮住了他所有表情。“他从出生开始就拥有一切,若不是当时他有生命危险只能依靠你,你觉得他真的会搭理你半分?”“嘣!”初级炸裂术发动,周围一片围墙顿时倒塌。“再胡说我杀了你!!”于战舟仍埋着头,将手缓缓举起,手掌心正燃烧这熊熊燃烧的烈焰。“哈哈哈~~~现在的你是杀不了我的。不过呢,看在你我都是混血的份上我提醒你一句……”女人轻佻的声音正经起来,“别暴露自己身份,否则等待你的就只……”于战舟根本不等她说完,就朝着声音的方向炸了过去,但几秒种后,女人的声音再次响起:“好了,我的任务完成了,下次再见咯~”于战舟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并不是因为疲惫,而是逼着自己冷静。他站在原地这么深呼吸了好久,才像是终于想起什么似的,急急拿出放在衣兜里的信件——他现在,急需时一凌给他安慰。时一凌虽然各种方面不靠谱,但在东西品质上向来能追求最好就尽量追求最好。在被于战晨救走后生活水平又提高了几个档次,连用的信封和信纸看起来都十分高级。于战舟此时却顾不得这么多,直接拿出信纸打开开始看。字是时一凌特有的,建立在好看和丑之间的风格,信中只有短短几句话:“只能一同走到这里了,你要留在火族学习,而我也必须回金族。这段时间感谢你一路的照顾,我本苦于自己一直没能帮什么忙,还好在最后将这人情还了。以后再次相见,装作不认识或许对你我都好。——你,应该是个混血种吧?”金族领地就在火族正北方,但是金族中心城与炙炎城之间还是有一定距离,加之时一凌心里对回去有所抵触,整个队伍愣是花了半个月才到目的地。金族是人口最少领地最大的种族,不过因为地处北方,大部分地区都被冰山雪原覆盖,真正有人居住的地方反而不多。但是时一凌一路走过去,只要看见人群聚集的地方,就都是由金属打造出来的城市。越往前走,城镇的机械发达程度越强。雷族给了他一种整个民族一起组成一个庞大精密仪器的感觉,火族让他以为自己来到了远古时期的蛮族部落,那么金族就让他觉得自己穿越到了工业革命时期。当他远远看见金族中心城——铠铄时,率先看见的是滚滚的蒸汽。时一凌更加觉得自己来到了18世纪60年代。金族族长有专门的办公地点,所以时一凌回到自己未来居住的家还没多休息就要跑去见他那个所谓的父亲时文韦。“时族长,小少爷回来了。”锦涵打开了族长办公室,时一凌就看见一个面色严肃的中年人坐在里面。这大概就是时文韦了,时一凌张嘴想要打个招呼,却怎么也喊不出“爸爸”两个字。他从来没叫过人“爸爸”,现在突然要对一个陌生人喊这么亲密的称呼。“听说你失忆了。”时文韦率先开了口,冷哼了一声:“无礼的模样却没变。”时一凌面色不变,但心里松了一口气,虽然不知道时一凌和时文韦之间有什么问题,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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