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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4 (第1/2页)
看着泰晤士报的首页新闻,只有一个简单的感叹。这侦探脸真长。所有了解背景资料的举动都是为了在任务出岔子的时候能及时撤离,尤其是当他远在伦敦,对当地情况完全不了解的时候。至于他的雇主莫里亚蒂先生到底想做什么,这个任务又和咨询侦探有什么联系,未记名并不太在意。他只负责杀人,善后交给雇主去处理就好了。第二天,按照约定,未记名准时来到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未记名拖着死侍的爱心粉色行李箱,差点没把莫兰吓到失智。他觉得这些美国佬怕不都是不太正常。幸好未记名的颜值过关,站在原地就算拖着个亮粉色行李箱也还能入——莫兰觉得他错了,错得离谱。看见行李箱上的亮粉HelloKitty图案之后,他觉得自己的眼睛能瞎。对不起老板,我的狗眼已瞎,可能没法狙击你的目标了,现在回去再雇佣一个狙击手还来得及吗?也不知道莫兰有什么手段,未记名背着他装着AWM的琴盒径直过了安检。他再一次见识到远在英国的这位咨询罪犯有多手眼通天。每一次坐飞机都有种想跳伞的冲动是真的,尤其这次还是架客机,看着底下的地形,未记名一路都在计算到底应该跳哪儿比较容易。当然不能真跳。邻座的莫兰看着未记名八/九个小时没有合眼,不禁感叹他真是个敬业且警戒心强的雇佣兵,心中好感度有微小上升。英国,未记名还从来没去过。实际上除了索科维亚那次,他还完全没踏出过纽约,别说坐上八/九个小时的飞机去大不列颠了。比纽约又要冷一些,而且伦敦常年下雨起雾。未记名披上一件浅灰色毛呢大衣,整个人的锋芒都因为这种柔和的色调收敛了不少。伦敦的雾确实很重,只是在雾中走了一段时间,毛呢风衣就因为水汽又重了。未记名想到了雾天地图。来机场接莫兰和他的也是一辆计程车,这让他不由好奇,是否死侍是跟英国人学的坏习惯,才天天包一辆计程车到处跑。这处公寓看起来十分普通,一点也不像是‘犯罪界的拿破仑’会居住的地方。可是冬兵住的地方也十分接地气嘛,未记名这样想。人家是活了快一百年的超级刺客。你说是犯罪界的首脑比较稀有,还是活了一百岁、看起来仍旧年轻的刺客比较少有?公寓的装修低调,但是看得出每一件摆设都价值不菲,这一风格看得出是承接自公寓的主人。“啊,你好!”詹姆斯·莫里亚蒂坐在窗边的扶手椅上,一身简洁的定制黑西装。他跳起来迎接未记名,好像真心实意地十分高兴。他个子其实并不太高,甚至比不上未记名。身上也没有想象中黑道大佬该有的压迫感,整个人如果硬要描述,那就只有一个字:疯。行为举止格外轻浮,一举一动都像是在开玩笑,双眼中盛满了可以称得上‘天真’的残忍。任何残忍到不可思议的事情对于这位罪犯来说都是一笑而过、随意做出的决定。“你好,我是未记名,”未记名弯着眼睛也笑了,他听说在对话的对方高兴的时候,他也应该适当地表现出同理心,才更像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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