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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眼眶通红,酒气胀满心肝肺腑,要爆裂一样的难受,我喝大了,不行了,用脑袋磕着桌子,摇头不要再喝,吴启递过酒,冰凉的抖了他一手,我突然抬头,死死抓住他的手腕,酒香凛冽如刀,悍然分割过去与现在。眼泪就这么毫无预兆地流了下来。“啊——啊——”我像个神经病一样大叫,再大笑着流泪,我抱紧他,抱紧每一个兄弟,“再见——再见啊!”“再见啊——”他们哽咽着大声回答我。我们相遇,奋斗,为荣耀和梦想,最后还是要离别,分散,各自天涯。盛开,颓败,发生,消逝,未来,现在。所有荣耀的起点,也是终局。有人满载而归,而有人最终也没有拿到那个冠军。这没什么。梦想的动人心魄往往在于,永远只有少数人能得到它。而没有得到它的人,也在努力走向它的路上,成为了以前不敢设想的自己。吴启说我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还老说我的日子都活到狗身上去了,我大怒,我不服,因为我一直觉得他才是这世上最傻的傻叉。当然我可以举出很多例子说明这一点,但这次的事情又似乎证实了我才是那个巨型傻叉。因为队长和孙翔搞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关系好的不少人都隐约有了猜测,而我直到现在才发现,这叫我心情十分复杂。他妈的我简直不要和这俩同性恋做朋友了!我撒完了气儿,心里又难过起来,因为——我特矫情地想——我没有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做出站在他们背后的姿态。而且另外一个最关键是,知道了这件事以后,就像刚才这样,我偶尔会觉得不自在。我知道自己还是喜欢姑娘的,当然,我说的是唐柔,不过说真的她的家世有点儿太可怕了,刚知道的时候我整个肝都地震一样地颤了起来。但从没有哪个姑娘,有我们这样亲近。我们做过同一个梦,走过最远的路。4一般来说我想不通的时候,能折腾的人还是只有一个。所以我报复性的在某天半夜两点多敲开了吴启家的门,他头发乱得像一蓬杂草,他就在那杂草下面用力瞪我。“启啊,哥有心事,睡不着了。”我黑眼圈非常潇洒,咧出一嘴白牙。“哥,那你这是要我陪你睡吗。”他把牙咬得嘎吱响,狰狞地笑。我一哆嗦,居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搓搓胳膊,浑身不自在:“你,嗯,你别乱说话。”吴启:“……”他说我真受不了你,你现在他妈的就跟个小姑娘似的,大半夜不睡觉专门来恶心哥吗?“……”我惭愧地低下头。他叹气。“等我换个衣服。”半夜三点,我们开着车,沿着城郊的盘山公路向上,车灯在黑夜里,撞死了看不见的飞蛾。就像深夜里的秋名山赛道,无人烟,而引擎轰鸣,适合出发和结束。他把车停在半山腰,我们下车,冷得直哆嗦,像两个准备跳山的疯子,坐在护栏上,看到这座不夜城的灯火葱茏,流动成光的河流。吴启点了根烟,红色的小星星亮在唇边。“抽你妹的烟!又烟又酒的,”我扯了他烟头用脚碾了,“不打游戏了你就把自个儿的命当游戏给玩了是吧?”他呆住,那表情有点儿傻不愣登,哈,我想嘲笑他,而他忽然抹了把脸转头,看向不知道是哪儿的地方。“还记得不。”“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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