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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1/2页)
,他曾经想过要逃避,不过对方的态度倒是公私分明的很,自己再忸怩,倒显得自作多情。他们之间的缘分,大概在五年前便耗尽了,他一直清楚地认识到这点。既然如此,做不成恋人,在工作的时候,大概也可以是朋友。火树银花不夜天,无数朵璀璨夺目的烟花落尽后,一场盛会于午夜安全散场,观众在保安的安排下秩序退场,先前还沸反盈天的场馆慢慢安静下来。团队的同事们兴致高昂地忙着找个宵夜店通宵庆功,年纪大的经不起折腾便乘机溜跑回家补觉。凌煊将衬衫的领口解开,独自站在空无一人的观众席,背后是夏夜浩瀚繁星,面前是扑面而来清爽晚风。大概做演唱会、晚会这一行,看多了几个小时里的狂热和冷寂,都会渐渐觉得麻木,认为突如其来的兴奋和快乐都是不真实的情绪。钟轶站在暗处,悄悄凝视着凌煊在风中晃动的身形,暗自揣测。“钟轶你想听歌吗?免费给你唱一首。”凌煊突然回过头对他道。偷看他竟然被发现了。钟轶叹了口气,索性大大方方站出来,指了指空旷的舞台:“听了一晚上了都。”“这不一样。都不是我唱的。”凌煊对他笑了笑,笑容明晰而纯真。场馆刚熄了最大的一个探照灯,此时光线暗淡,钟轶兀自产生了一种错觉,站在面前穿着白衬衣的,是十八岁的那个凌煊。吉他是信手从道具组拿来的,大概也就是入门级的质量,凌煊把袖子挽到手肘,信手拨动了几下琴弦,眼中闪着少年般跃跃欲试的光芒。“我好久没有弹了,不许笑。”“嗯,我就随便听听,你放松。”在学校的时候,凌煊便靠这一手不上不下的琴艺哄骗了不少小女生的芳心,还顺带拿了个校园十佳歌手的奖杯,钟轶第一次对他产生微妙的关注,也正是在那次比赛时。凌煊不是岭南人,但从小浸yin各色港片,脑筋又灵光,一口粤语讲得算标准,比赛时唱的是,大概本就对他自带好感滤镜,钟轶只觉得这哥们声音好听至极,气息太稳,几乎找不到一丝瑕疵。聚焦灯下,闪闪发亮的,浑身带着一种不属于现实生活光泽的凌煊,那样的清俊少年,试问谁能不动心呢。于是五年后,他再一次在这个掠夺去他所有注意力的人身旁坐下,听他在满地彩纸屑中调试了一下琴弦,听他在月色下装逼的咳嗽了两声,听他轻轻开口唱歌。从“忘掉种过的花,重新的出发,放弃理想吧”,又到“其实没有一种安稳快乐,永远也不差。”,最后到“请放下手里那锁匙,好吗”。不同于原唱女声的清纯甜美,凌煊的唱法更接近陈奕迅那版,带着缅怀和经历沧桑后男人嗓音特有的味道。如同魔怔一般,钟轶几乎觉得自己要疯掉了。对方的歌声就像一只钩子,这五年来积压在心头的、刻意忽视的,以及所有一切的一切,都被他轻巧几句浅吟给猝不及防地从心底钩了出来。哪怕钩出来的那些都是血rou模糊,如同明天就是世界末日,那么下一秒,他便心甘情愿地溺毙在这一晚温柔的月色里。这样不行啊,真他妈糟糕。这段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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