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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0 (第1/2页)
情都有些像他。”马尔罗斯笑了起来,“每次看到他,就想了神坛上的金冠。”他摇摇手指,“但是,你绝对不要被他骗了,这个人绝对不是和平鸽,而是冥神堤丢斯。”我不动声色的听着他的话,举杯回了他一礼,喝了一口酒之后说,“你——说的——这个人——很可怕。”马尔罗斯笑了起来,“没什么可怕的。”他做了一个用刀划下的手势,“当你揭开他那故作正经的假面具,底下。”他哼哼了两声,底下是什么不言而喻。我觉得喉咙有些干渴,只好又喝了一大口酒,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在我面前提起伊格内修斯。也许我身上真的还带有伊格内修斯传给我的魔法力的气息,马尔罗斯熟悉这种气息,这勾起了他的回忆,让他开始喋喋不休,一点也不像刚开始那个阴冷的雇用兵头目。那种回忆大概不太美好,我可以想象,常年四季板着脸,严厉而不近人情的伊格内修斯,与本来就开始滑向歪道的不良少年间,那些不可避免存在,并且不断恶化的矛盾和摩擦。正在我身边喝酒的金毛,突然把一个女人推到了马尔罗斯身边,指着他懒洋洋的说,“亲爱的梅丽莎,给他倒点酒,让他见识见识米特拉斯岛上女人的魅力,你看,在这种宴会上,这位客人居然只能找一个男人闲聊,你,你,还有你。”金毛用手指点了点身边那三个女人,“难道不觉得他无视你们吗?”那几个女人笑成一堆,丰腴的rufang在布料很少的衣服中若隐若现,立刻把马尔罗斯的目光吸引了过去。我在心里松了口气,我怕再谈下去,也许自己真的会说出些不应该说的话。宴会在继续中,到了后面,果然如我所料,场面开始混乱了起来。金毛从女人堆里站起来,拉住我的手臂,走到风暴面前辞行,我们经过一对正沉浸在那种最原始的韵律中的男女身边,慢慢的走出了大门。经过十天左右的航行,我们终于来到了提尔城。两年多以前,我和老大被抓住之后,就是从这里踏上了前往圣洛克城的旅程,然后遇到了许多惊心动魄的事情,我从一头还未完全成年的白狼,变成了现在这样,只能把手藏在衣袖中,行动不太方便,外加口齿也不太清楚的人。提尔城依旧没有变,红色岩石筑成的高大围墙,那条护城河也依旧在静静地流淌,宽大的吊桥上是来来往往的人群,马车把整个道路塞得满满的,昭示着提尔城的繁荣。才刚刚安顿下来,我就要求坎迪带着我到附近那几座高山上去会一会许久不见的黑狼王。提尔城附近的气候有些像草原,都是那么炎热和干燥,那座山很高大,矗立在那儿,看起来好像不远,等到真的走在路上的时候,才发现,没有一天的时间,也许根本到不了那地方。想想也是,适合野兽居住的地方,必然远离人类活动的领域,人类像蝗虫一样蚕食着整个大地,可以栖息的森林、草原、沼泽面积越来越少,这是无可奈何却又必须面对的现实。坎迪带着我在一个猎人进山时休息的木屋落脚,我们把简单的行李放下,坎迪生起火,开始做饭。木屋的墙壁上还挂着猎人留下的野味,坎迪毫不客气的走过去,取了一块rou下来,熬了一锅稠粥,也许这是猎人们的惯例。坎迪告诉我,黑狼王早已经在玛库斯山脉中建立了一个新的狼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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