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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1 (第2/2页)
狼抢男人……又不放心别的人接近,只能把豆晏再派过去。老爷子想到这里喝了口茶,说:“凌狼你应该知道是什么样的物种了。”“我知道,不过我更想知道的是我们在这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老爷子摸了摸手上的拐杖,这根拐杖陪伴自己快半辈子,原本就不是什么贵重木材,粗糙的头部被摩擦得光滑还镶上了一块不知道哪个年代的水芙蓉翡翠,颜色越来越浅,通透明亮。自己这孙子也像这块翡翠。打磨成现在这幅模样也是必须的,原石就只能在地底下埋着。“我们跟凌狼势不两立,世世代代都在追杀它们。原本只是在深山老林里部署,谁知道它们通了智来了人类世界。到我们这个年代已经在都市统筹猎杀了。”老爷子慢吞吞的讲话,语气却带着部队里下命令那丝严厉和肃杀。钟韵文捏紧手,像是想起了阿旺的模样,换了个坐姿问:“为什么势不两立,难道我们到了这个年代还要受祖上那些恩怨情仇的压迫?”恩怨情仇?老爷子一愣,竟然笑了出来,擦掉眼角的泪,说:“我们跟凌狼最开始的恩怨已经说不清了,我们的疯狂猎杀,他们也有对策。神物狼牙根本不是我们普通人能够抵抗的,他们让神物对我们下了咒,只要是钟家当家人,活不过三十岁,在之前也会一直体弱多病。”自己父亲的确是在二十四岁时离世,几个伯父也一样。“那您怎么活这岁数了?”真不怪他嘴贱,是个人都会好奇。第77章“这就是我还要继续追杀凌狼的原因。”老爷子说,“我十六岁参军,当年被派到四川作战。我在那里遇到我人生中亲眼见到第一头凌狼。我的父亲讲述凌狼时,多使用雪白矫健战斗力高等词,而我见到的那头凌狼却浑身是血,躺在雪地里奄奄一息。”“我那时候小,胆子大,手里头拿着一把枪就敢到处跑,我走过去看,那头狼怀里还有一只小的,大概就我手掌大小,眼睛都还睁不开。虽然那会儿子手头上有无数条人命,但是那头狼我却怎么都下不了手。”“等那狼死了,我就把他脖子上挂着的狼牙抢了。准备离开时,不知道怎么魔怔了就把那小狼也带走了。”“从四川一直作战到西藏边缘,长达十多年作战,那小凌狼倒是长不大似的,跟条小狗一样每天待在部队里跟那群警犬玩得开。明明我早应该死去的,身体却比起一般人更加强健。我知道是那狼牙的功劳,便想着把狼牙带回家里,若是这样,以后便不存在什么诅咒的事情。谁知半夜部队出战被凌狼群围攻,两败俱伤,我差点摔死,截了肢送回A市。狼牙没了,那头小凌狼也不见了。我付出一条腿的代价。”“只不过佩戴了那狼牙十多年,我就活到现在。我已经活够本了,这辈子手上都是凌狼的血,偿命也该我来偿。你们小孩儿的路,就让你们自己走吧,我一老不死的总该给你们腾腾路。”钟韵文听得喉咙酸涩,半跪在老爷子面前,说:“爷爷……”老爷子却不再言语,甩甩手让钟韵文出去。钟韵文手里拿着早已经干掉的毛巾回了房间,豆晏趴在床上睡熟,背后细密的汗珠也干了,十六七岁的年纪就这么老成,也是这个时代逼的。谁不是被这个时代逼着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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