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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2/2页)
陆徵什么话都不想说了,利落地转过身离开。然而他刚走了一步,却被人拉住了衣袖。“干嘛!”陆徵没好气地问。“没事,就是觉得……你来看我,真好。”陆徵愣住,他没有回头看对方的表情,但那带着一丝沙哑的声音就像一把小刷子在他的心口上擦过,让他的心脏一下子又麻又痒。-就在这时,通道那头传来一阵喧哗。还未等陆徵反应过来,就看到一个书生打扮的人走了进来,旁边跟着脸色灰败的狱卒和一脸苦色的包铮,两人想拦又不敢拦,却丝毫阻止不了这个人的步子。那书生也看到了他和他身后还未松开他袖子的简余,冷声道:“大人千叮呤万嘱咐不许外人探监,倒不想你们知法犯法,赵某必要将这件事禀告给刘尚书。”陆徵皱了皱眉头,这才发现这书生十分眼熟,正是曾经在大哥书房见过的赵学谦。赵学谦也认出了他,眉头紧皱:“陆三少爷,便是您家世过人也不能无视国法,何况嫌犯身犯之罪极重,为法理不容,您还是不要插手为好。”“法理是法理,人情是人情。”陆徵不满道,“案子还没有结,简余还只是嫌犯,我倒不知道探个监还能扯得上国法了。”他说的也没错,嫌犯家属贿赂狱卒送些东西或者见人一面,这哪朝哪代都有,几乎成了共识,官员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未如此被人上纲上线地拿出来讨论。“然则您与嫌犯一不是兄弟二不是朋友,素未相识为何要来探监?再者陆大人是此案的主审人,您是他的亲弟弟,无缘无故地来找一个嫌犯,您又让外人如何看待陆大人?”赵学谦不急不缓地说道。陆徵愣住,竟不知该怎么反驳他。赵学谦步步紧逼:“大夏律第二十七章云:犯十恶者,既不决,当以犯者论。第四十三章云:笞以上、死以下,皆有赎法,其犯十恶者,不用此律。又有增补:犯十恶者,不可受衣食钱物,唯临刑可予亲属馈食、栉发、拭面。”陆徵听得一脑袋糊涂,可看到一旁的包铮和狱卒都是一脸灰败,也知道自己这是被赵学谦给抓住了把柄。对方有理有据,陆徵的反驳就显得十分苍白,他不由得问道:“赵先生,我是不是什么时候得罪过你?”赵学谦仍然是一脸正气:“在下并非针对阁下,只是看不惯律法被践踏。”他说完,就听见陆徵身后传来一声轻笑,皱紧眉头:“嫌犯何故发笑?”简余放开了陆徵的袖子,舒展身体站直:“赵先生,你说那天在水妙庵看到了我,可谁又能证明作案的不是你呢?”赵学谦皱紧眉头:“仵作已经断定死者死于子时之后,那时在下早已归家,左邻右舍皆可作证。”“既然那时你早已回去,又如何断定我那个时候没有回去?”赵学谦沉下了脸色:“若阁下那时已经归家,为何德城候府未有一人可为你作证,且阁下功夫高强,宵禁时要避过巡城营耳目亦是不难。”“所以你就断定我有罪?”简余突然就笑了,“凭你的臆测就说我杀人,我是否也可以告赵先生你诬告呢?大夏律上对于诬告的处置是什么呢?好像有革除功名这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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