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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4 (第2/2页)
“不过,他总算听了我一点劝,没敢越雷池。女孩比我们年龄大,也比我们成熟,所以一直非常主动,包括邀请他一起去短途旅游,在小旅社里过夜。如果他做了,他就根本别想跑。”“然后就是开学了,他回到北京,开始读研。离开老家那个环境后,他冷静下来了,开始考虑这么做值得不值得。于是只过了一个月,他就提出跟那个女孩分手。结果你知道怎么样,女孩翘课追到北京来了,在招待所里整整住半个月,一心一意要套牢他。他后来真的是看见那女孩就跑,有一回是从厕所窗户爬出的寝室楼,你没见他那个狼狈样。”一想到李兆这么又高又帅又有男子气概的人被个女孩追得跳厕所窗户,凌苒忍不住“哈哈”大笑。“女孩最终知道无望,回去上学去了。其实这种婚姻在我高中同学那里挺普遍的,那时大学生少,毕业回老家的更少。我那些考上三流大专的高中同学,毕业后回到老家,基本上都娶了县里芝麻官的女儿。现在都过得都很滋润。”邵承志说,“但是这样的婚姻明显不适合李兆。这场恋爱,嗯,不能叫恋爱,只能叫事件,给了李兆很多的反思。我觉得他经历过那次后,成熟了很多。他研究生两年,没再谈过女朋友。”“李兆硕士毕业那年机遇非常好,他可以去企业,包括进国有银行或者进外企,但是他选择了去市府。刚进去的时候,管后勤的看不起他,因为就他一人是没任何背景,靠简历推荐信面试敲开市府大门的。总务科的故意刁难他,虽然集体宿舍明明有床位,却以毕业生第一年必须自行解决住宿问题为由,不给他分配宿舍。他不敢去争,只能忍气吞声。刚进市府的前6个月见习期,就基本工资,连工资性津贴都没有,300多一月,他还要吃饭,买两件衣服,所以根本没钱租房子住。开始他想睡办公室,但是这行不通,同一办公室的同事肯定不会乐意。那时我是研三,他就天天到清华来跟我挤一张床,整整一年,每天路上时间两三个小时。”“但是李兆进市府后就半年,他上司的上司就特别赏识他,把他当自己弟子培养。如果那位主任有女儿,估计就要嫁给李兆了。但是那位主任没女儿,于是介绍了一个他朋友的女儿。女孩老爸当时是正厅级,后来升到了副部。女孩长得很漂亮,在银行工作,当时正在职的在北大读MBA,各方面条件好得不能再好。李兆见她第一眼就动心了,回来就说要送样礼物给她、当时我两全部家当加起来不到500元,离开下月发工资还有半个月,他花了480元买了瓶香水送给女孩,弄得我两足足啃了半个月的两毛钱一个的大白馒头。”“李兆陷入了热恋,我怀疑这可能是他这辈子唯一真正动心过的女孩。无论是女孩的相貌,女孩的自身条件,还是她的家庭条件,都对李兆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而且女孩还非常体谅他,因为他上司给介绍的时候,就已经把李兆的情况都交代清楚了,女孩家里人都知道李兆穷得叮咚作响。两人周末约会只去公园,免费或者最多几元钱的门票,吃饭只吃肯德基,或者大排档,看电影都不买零食。但是就这样的消费,李兆还是负担不起,上半个月约会李兆掏钱,下半个月,就得女孩付账。”“两人谈了三四个月,李兆决定跟女孩分手。”邵承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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