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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0 (第2/2页)
是低头抄笔记,极少会看向讲台上的我,我猜等这门课结课了,他都不一定能记住我长什么样子。就只有一次,他的男朋友陪他来上课,他几乎全程是笑着的,当然,我也在讲台的视角上,看到了不少偷偷摸摸的小动作。讲到这里,你猜到这个男孩子是谁了吗?电信学院一专业三班,学号2009302517的向初同学,你再仔细回想一下,你真的没有做过我的学生吗?我发誓,绝对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只是写到当时陪在你身边的那个人,说好不再乱吃陈醋的,但我还是有点忍不住,希望你读到这里的时候能够自觉给我一个吻,不然我可能会酸上一整天。我没有超能力,不可能记住教过的每一个学生,所以你要想一想,我为什么会在这么多的学生里,记住你的名字和学号,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依然记得。因为你足够好。我想每个老师都会对自己教过的第一拨学生印象深刻,你就在其中,还用一张漂亮到无可挑剔的考卷,成功让我忘不了你,后来在研究所见到你的第一面,我就认出了你,只可惜你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完全不记得我了。再者说,因为我们足够有缘分。我的宝贝小泪痣,我独一无二的珍珍,从那时起就像一颗种子,在我心里悄悄蛰伏着,或许那场春雨来得太晚,种子在十年后才阴差阳错生根发芽,但我想,这或许是最合适的时机。回归正题,写这封情书是希望珍珍能原谅我。我不是一个懂浪漫的人,即便在少年时代,也从未给任何人写过情书,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句子来表达爱意,半辈子都在学工科,也实在卖弄不来文采,如果你觉得不够诚恳,可以向我提任何要求,我都会一一满足的。我们在一起后,我曾无数次想象,倘若一觉醒来,我回到了那个深秋、那个夜晚,我在学生中心的广场上遇见了你,我会不会义无反顾地去抱住你。我的答案是不会。不要打搅时间给的安排,你所走的每一步,不管是对的,还是错的,是让你恣意幸福过的,还是尽情痛苦过的,其实都是在走向我,而我独自流浪的日子里,看似聪明,其实糊涂,只是一直在等待你。我爱你,珍珍。想你的时君5.10凌晨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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