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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2/2页)
他很幸运,虽然身处豪门,但是父亲并没有像别人一样家里供着一位,外面圈养着三四个二奶。他和母亲的关系一直很好,很恩爱。所以造就了苏谦城这种放荡不羁,不可一世的性格。他的背后有了强大的靠山,就足以让他藐视一切。所有人在他面前都如蝼蚁一般,微不足道。苏谦城备受宠爱的时候,他便是以这样的姿态去生活的。因为有一个足够优秀的哥哥,所以他不用逼迫自己一定要和他一样为家里争气。他在苏谦睿的庇佑下,生活肆意,无拘无束。小学的时候,他调皮捣蛋,会有苏谦睿帮他挡去所有想要攻击他的小朋友。初中的时候,苏谦睿升了高中,但是还在同一个学校。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是个问题少年,每次被拉到办公室都会被老师问道:“为什么你不能像你哥哥一样优秀?”为什么?苏谦城觉得家里有一个厉害的人了,他再努力又有什么用呢?即使到了高中,苏谦城还是一如既往的吊儿郎当,不学无术。学校里没有了哥哥光芒的遮挡,他似乎也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所以考大学的时候,他考去了Z市。但是他上的大学实在太差劲,苏父就花了钱帮他上了Z市一个还不错的院校。他也没有反抗,如果这样的最好的安排。然后他就遇见了程安安。程安安一直以为在剧组那一次才是初见,其实他们早就认识了。不,应该说,是苏谦城早就遇见了程安安,在秦墨认识程安安之前。那时候的程安安没不像现在这样锋芒毕露,她知道掩盖自己的锋芒,知道该在这个校园里怎么样生存。他那时刚走进这个校园,一眼就看见她站在升旗台上,盈盈笑着和高她一届的学长说着些什么。那时候的她眼底都是青春明媚的活力,鲜明的耀眼。不像现在锋芒毕露之后,妖冶得像个妖精一般千娇百媚,让男人一眼便忘记不了。苏谦城更喜欢的就是初遇时的程安安。但是程安安只出现了几次便不见踪影。最后一次遇见她,还是在图书馆,她咬着笔杆,眼底一层水汽,看着书的扉页静静的发呆。他一时鬼使神差,过去跟她借书。他记得她听见他的声音时,像受了惊吓一般,眼底那些水汽顿时滴落在了那本书的扉页,晕开在她写着“程安安”三个字的旁边。他一时有些无措,不知道她怎么突然哭了。程安安却是一把擦掉眼泪,鼻尖都红红的,把书推了过去,“送给你吧,我以后……都用不着了。”他呐呐的接过,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直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图书馆的拐角。那本书捏在他的手里,只觉得烫手。那时候他便发誓,一定要再次遇见她。PS:此为防盗章节,但是我担心有妹纸会不小心买下来,所以就放了一个小番外。这样妹纸也不会太亏了。第一个小番外。☆、26第二十五章认识我,你后悔吗?(2)一个人的时候,总不能流血就喊疼,怕黑就开灯,想念就联系,疲惫就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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