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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3 (第1/2页)
,谁知道这一住就住了一周之久。季荨是S大音乐系大四的学生。学校就在这个住宅区不远。这是个老一片的住宅区,房子破旧,是她租下来的。诸墨表示不理解:“你要去酒吧兼职,显然是钱不够用,怎么还要租房子?”她苦笑着揉了揉那只叫Roby的金毛犬的头,却不觉得是负担:“上学期我爸去世了,我从老家回来,回学校的路上捡到了它。学校不让养狗,我就搬出来了。”诸墨怔然地看住她。她理解他的疑惑,随即作出解释:“我觉得这是一种缘分啊——说不定Roby是我爸派来照顾我的。”“让一只狗照顾你?”他皱眉,“难道不是你照顾它吗?”“不啊!Roby很聪明的。我每次回家它都给我叼拖鞋过来,超乖的。”诸墨摇头,不再发问,跟着她进了家门,果然见那只金灿灿的大狗哈着舌头叼过来一双拖鞋,放在季荨脚下。“你看吧?”她侧过脸来得意地笑,眸底光芒尽现。才回想起那天晚上的事情,季荨已经上了楼。这是个老式居民楼,楼梯陡而逼仄,楼道灰尘满布,隔音效果也做得不好,他在四楼能听到一楼的脚步声。至于为什么能听出是季荨的脚步声,也许是一个音乐人天生的出于对音色的敏感吧,几日的相处下来他记住了她的声音。“你等了多久了?”许是怕他等得不耐,她连跑带走地上来,气息不稳,楼道的灰尘和还未消弭的烟味直冲鼻腔。“没多久。”他说,“我也才回来。”她“哦”了声,并不过问他今天出门去了哪里,转身掏出钥匙开门。Roby听到门响,欢快地叼着拖鞋跑过来,她眯眸笑着抱住它:“Roby,我回来了。”诸墨沉默地换好鞋子进来。拖鞋是她为他去临时买的,其余的还有毛巾、洗漱用品等等,他不好意思让一个女孩子花钱,看到她当时提了一大堆回来,他立马转了原价的好几倍过去。季荨却一直没收,任由那转账过期。他日复一日地转账,她也日复一日地不收,存心跟他较真。小姑娘还挺倔。“晚上你想吃点什么?”她和Roby玩了会儿,突然问。“都行。”这几日她去上课或是去QUESTION兼职的时候,他都是随便凑合一点,吃点泡面什么的。今天恰好她不上晚班,也有时间,便想施展一番自己的手艺,好好招待他一回。“那我去下个面吧。”她说罢便起身去厨房。她家的屋子大概40平米,一室一厅,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晚上的时候他睡客厅,她睡在自己卧室。“季荨。”他突然在身后喊她的名字。“嗯?”她边打开冰箱拿东西出来,侧身回头,“怎么了?”他眸底幽深,问:“一个陌生的男人住在你家,你不害怕吗?”她毫不犹疑:“不怕啊。”他表示不能理解,又问:“为什么?”“因为,你是诸墨啊。”她笑了,贝齿莹白,茶色的短发映着窗外落日的光,笼罩上一层古铜色的光辉,毛绒绒的,令人心底生暖。诸墨微微一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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